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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,电镀产品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。电镀生产在整个产品加工过程中是个关键环节,对产品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电镀的生产过程中不仅需要先进的工艺,更要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做保证,才能生产出质量稳定,品质优良的产品。
因此,在电镀前的工序中,要做到以下的电镀前的品质要求;
(1)镀覆前零件应清除油封,清除油封后,零件表面应无油污,油渍、金属屑及机械加工划线的涂色等多余物;
(2)待镀的零件应无几下变形和机械损伤,无影响镀覆品质和产品使用性能的氧化皮,斑点、凹坑、凸瘤、毛刺、划伤等缺陷;
(3)螺栓连接的组件不允许直接进行电镀和化学电镀处理,有缝隙的焊接零件,砂眼过多的铸件原则不予电镀和化学处理,否则,会因电解液流入缝隙造成腐蚀;
(4)带有复杂内腔的焊接件,应在不影响使用的部位留有便于液、汽排出的工艺孔为保证电镀品质,大零件应有适当的工艺孔;
(5)经热处理后的工件应进行表面清理,不允许有未除尽的氧化皮和残留物(如盐、碱、型砂及因热处理前工件表面未除尽的油垢所导致的烧结物),允许带有轻微的氧化皮、锈蚀现象;
(6)经磨削加工的或经检查的零件及弹簧等应无剩磁、磁粉及荧光粉等,带磁性的零件电镀时容易长毛刺,需先去磁;
(7)如需要喷丸处理时,喷丸应在消除残余应力热处理后进行,以特殊要求消除应力,热处理在喷丸后进行,热处理温度不超过220℃;
除另有规定外,所有镀覆应全部机械加工完成后实施。